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2016-04-24  来自: 厦门市德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17

目      录

 

1.        厦门市德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        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3.        门卫服务制度

4.        巡逻服务制度

5.        守护服务制度

6.        随身护卫服务制度

7.        安全检查服务制度

8.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制度

9.        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制度

             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保安服务是指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形式,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1.1  门卫服务 

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1.2 巡逻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或目标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1.3 守护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1.4 随身护卫服务 

保安员维护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业务。

1.5安全检查

保安员使用安检设备,通过目测等方法,对特定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的服务业务。                                                     

1.6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保安员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发现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的服务业务。

1.7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根据客户指定的区域或目标,设计、完善、落实安全制度,提供安全检查、安全保卫和其他相关的技术防范服务业务

1.1 门卫服务制度

1.1.1门卫服务内容

1.1.1.1、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客户安全。

1.1.1.2、查验出入人员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1.1.3、对出入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

1.1.1.4、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1.1.1.5、及时发现不法行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1.6、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1.1.2门卫服务基本要求

1.1.2.1、“四勤” 
1.1.2.1.1
眼勤。对眼前事物留心观察,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疑点。

1.1.2.1.2脑勤。积极思考问题,对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分析,从中发现不合理、违背规律、相互矛盾的地方。

1.1.2.1.3腿勤。门卫保安范围内出现的情况、问题,须亲自了解并予以解决。

1.1.2.1.4手勤。对出入大门人员、车辆、物资的查验,须亲自动手,不敷衍,不应付。
1.1.2.2、“五要” 

1.1.2.2.1执行制度要严格

执行门卫制度时,及时做好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大多数职工的理解与支持,始终坚持领导和群众、干部和职工一律平等,对于违规现象,要一视同仁,按章办事。

1.1.2.2.2查验工作要细致

查验证件及核对进出车辆、物资和人员所携物品时,要认真负责,仔细观察,对出入人员、物资、车辆应尽可能或有重点地记住其特征,以便需要调查或围追堵截时提供线索。 

1.1.2.2.3处理问题要灵活

处理问题要随机应变,善于区分原则性与非原则性问题,针对不同性质问题采取不同处理方法。对原则性问题,必须严格把关;对非原则性问题不宜纠缠,以免牵扯过多精力,影响原则性问题的处理。 

1.1.2.2.4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在执勤中碰到的各种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灵活处理。

1.1.2.2.5要文明执勤,执勤时须按规定着装,文明用语、以理服人,不刁难人、不打骂人、不侮辱人格、不侵犯人权。 

1.1.2.3、门卫服务操作规程

1.1.2.3.1、根据合同,确定执勤方案、门卫执勤方式及所需装备等。

1.1.2.3.2根据出入口建筑物特征及人员、车辆流量,确定门岗具体位置。

1.1.2.3.3、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1.1.2.3.4、门卫执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

1.1.2.3.5、上岗前准备: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门卫勤务登记薄。

1.1.2.4、门卫勤务的实施

1.1.2.4.1、验证

1.1.2.4.1.1逐个查证。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m~3m时,保安员应请其止步、让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封面、再翻看主页身份情况。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相貌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证件是否过期。夜间验证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对拒不交验证件或证明的人员,不准其入内。发生纠纷,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1.1.2.4.1.2重点查验。人员、车辆出入集中时,保安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查验证件,仔细观察,注意异常情况的发生。对无证件人员、车辆,待高峰过后再检查及决定是否放行。

1.1.2.4.1.3上级事先通知的免检对象,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免检放行。

1.1.2.4.2、检查

1.1.2.4.2.1对携物进出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对进入车辆,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无关人员应劝其下车在外等候。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重点查验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检查时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与对方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观察表情神态,防止其弃物逃跑、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1.1.2.4.2.2发现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单检查核对,并出示有关证件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对无手续或拒绝检查的,移交客户单位有关部门处理。保安员不能对可疑人员搜身,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1.2.4.3、观察

在验证检查过程中,要对进出人员身份、陈述、行为、表情、携物、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有疑点应重点查验。

1.1.2.5、紧急情况的处置

1.1.2.5.1、发生干扰、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应按照应

急预案,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1.1.2.5.2、发生群体冲击客户单位等类似情况,保安人员应迅速关闭大门,只留侧门作通行之用,并立即向客户单位有关领导报告,说明现场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如情况严重,可同时向公安“110”报警。 

1.1.2.6、勤务制度

1.1.2.6.1、交接班制度

1.1.2.6.1.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因故不能执勤,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1.2.6.1.2上岗前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1.1.2.6.1.3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半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1.1.2.6.2、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1.1.2.6.3、勤务检查制度

驻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勤务检查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主。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1.1.2.6.4、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1.1.2.6.5、岗位要求

1.1.2.6.5.1着装整齐,言语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

1.1.2.6.5.2熟记客户单位门卫规章制度、出入手续,使用的各种证件、标志、车辆牌号等。

1.1.2.6.5.3了解门卫区域内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

1.1.2.6.5.4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置、联系方式。

1.1.2.6.5.5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内部人员情况。

1.1.2.6.6、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1.2.6.6.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1.1.2.6.6.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务;

1.1.2.6.6.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1.1.2.6.6.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1.1.2.6.6.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1.1.2.6.6.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1.1.2.6.6.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2  巡逻服务制度

 

1.2.1、巡逻服务内容

1.2.1.1、对特定区域、地段或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保护客户安全。

1.2.1.2、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有效防范可能造成的不法侵害。

1.2.1.3、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2.1.4、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1.2.1.5、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防范抢劫、盗窃等不法行为。

1.2.1.6、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1.2.2、巡逻服务操作规程

1.2.2.1、制定巡逻方案

1.2.2.1.1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制定巡逻方案,确定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方式、控制重点及所需装备。

1.2.2.1.2根据客户单位内部实际情况,确定巡逻区域、地段及所需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1.2.2.1.3根据巡逻区域地形、地貌及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确定巡视检查的路线、方式、重点、频次等。

1.2.2.1.4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1.2.2.1.5巡逻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

1.2.2.2、巡逻前准备

担任巡逻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通讯和报警设备。夜间巡逻应携带照明用具。备有巡逻勤务登记薄。

1.2.3、巡逻的实施

1.2.3.1、徒步巡逻是保安员实施巡逻勤务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单行巡逻、往返巡逻、交叉巡逻和循环巡逻。应根据时间、气候、地形等具体情况实施。

1.2.3.2、徒步巡逻应两人以上进行;巡逻人员之间保持能目视联系和相互支援的距离;夜间巡逻可用约定的方法做联系信号。

1.2.3.3、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及时送交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1.2.3.4、保安员巡逻时,不得影响客户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工作、生活。

1.2.3.5、夜间巡逻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1.2.4、紧急情况的处置

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应迅速报告公司和客户单位,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途中要防止其行凶、自杀或逃跑。遇有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警,及时通知客户单位,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要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2.5、勤务制度:按门卫服务勤务制度执行。

 

 

 

1.3 守护服务制度

1.3.1、守护服务内容

1.3.1.1、对特定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护客户安全。

1.3.1.2、维护守卫区域内正常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区域。

1.3.1.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

1.3.1.4、保卫大型文化、展览展销、体育、集会、游园等活动安全。

1.3.2、守护服务操作规程

1.3.2.1、制定守护方案

1.3.2.2、根据守护目标特征、范围、周边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标的情况制定守护方案。

1.3.2.3、守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重大活动的守卫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1.3.2.4、上岗前准备:担任守护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守护勤务登记薄。

1.3.2.5、守护勤务的实施

1.3.2.5.1固定岗位。严格检查进出守护区域人员及车辆,维护秩序,保护目标安全。

1.3.2.5.2移动岗位。反复巡查,消除守护区域内安全隐患,保护目标安全。

1.3.2.5.3瞭望岗位。观察守护区域及周围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立即向客户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目标安全。

1.3.3、紧急情况的处置

1.3.3.1、无关人员欲违反规定进入守护区域,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1.3.3.2、无证车辆欲进入守护区域,应示意其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入的,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并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特征。

1.3.3.3、发现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3.3.4、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客户单位。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3.4、勤务制度:按门卫服务勤务制度执行。

1.3.5、岗位要求

1.3.5.1执行守护任务的保安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准许出入守护区域的手续和证件

1.3.5.2、熟悉岗位周围地形、地物及设施,熟知应急设备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3.5.3、熟记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1.3.5.4、熟练掌握处理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自身解决不了的,及时、准确报告。

 

 

1.4   随身护卫服务制度

 

1.4.1、随身护卫服务内容

1.4.1.1、保安员通过随身护卫,保护特定对象人身、财产安全。

1.4.1.2通过随卫,筑起一道安全屏障,使不法分子无法靠近特定人员及其工作、生活区域

1.4.1.3、敏锐观察和掌握周边情况,加强预测和防卫。

1.4.1.4、掌握护卫对象活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1.4.1.5、协助做好与安全有关的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工作。

1.4.2、随身护卫服务操作规程

1.4.2.1、制定随身护卫方案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制定随身护卫方案,确定被护卫人员工作内容和具体护卫要求

1.4.2.2、随身护卫任务的实施

1.4.2.2.1了解护卫对象活动情况、活动意图,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确定使用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行驶路线。准确掌握被护卫人员的动态活动时间。

1.4.2.2.2护卫对象有公共场所活动安排时,保安员要事先了解活动内容,确定行车路线、停车位置。控制接触护卫对象的人员范围,掌握好活动时间,及时提醒转换地点。

1.4.2.2.3要与活动组织者及现场警卫、工作人员互相配合,但不得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1.4.3、紧急情况的处置

遇有正在实施的针对护卫对象的滋扰、突然袭击等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制服不法分子,将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事态扩大。

1.4.4、勤务制度:按门卫服务勤务制度执行。

1.4.5、岗位要求

1.4.5.1、掌握随身护卫任务相关知识和技能,了解随身护卫方案、内容和要求。

1.4.5.2了解护卫对象工作内容和具体护卫要求,掌握护卫对象动态活动。

1.4.5.3、熟记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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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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