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大队长工作职责
2016-05-18 来自: 厦门市德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31
一、在本公司领导的的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保安部日常事务之督导,做好经常性的岗位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保安队伍每日工作质量;
三、按照公司保安部的工作要求,在公司保安部的监督、指导下,结合治安消防工作实际特点,制定各岗位保安员职责细则,督导下属正确掌握各自工作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负责保安员的思想、业务等方面培训工作,提高保安员安全防范意识;
五、协助小区所在地方公安机关处理相关治安、消防等问题,并在上级帮助下与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便在需要时能得到及时的帮助;
六、掌握所属小区内消防、治安重点部位,负责对小区安全隐患向上级提呈合理化整改建议;
七、负责组织保安部例会,传达贯彻公司保安部、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指示。负责对保安员进行考评及一般违纪行为的处罚。带领保安部与服务中心其它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八、负责保安部宿舍的内务管理,关心保安员生活,掌握保安思想动向,防止出现拉帮结派、债务纠纷等现象,确保保安队伍思想的纯洁性;
九、不断提高个人思想和业务水平,对紧急事件或因个人能力、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告上级;
十、认真做好保安部的考勤工作,详细记载工作中所遇到并处理的各项情况,每周向管理处主任全面汇报一次;
十一、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征求他们对保安的意见及建议;
十二、制定小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十三、每周组织一次保安队长工作会议,每月组织一次保安部工作会议;
十四、按时完成上级分派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部门队长和服务中心领导及公司领导报告。